安全生产大数据智能平台
1. 项目建设的背景和意义
1.1 项目建设背景
2015 年 4 月 13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的通知》(国办发〔 2015〕20 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加快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 整合建立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 统
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化工作, 实现与隐患排查治理、 风险管
控、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诚信、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专业人才、行政许可、监测检验、应急救援、事故责任追究等信
息共建共享,消除信息孤岛。要大力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利用能
力,加强安全生产周期性、 关联性等特征分析,做到检索查询即时便
捷、归纳分析系统科学,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律
可循。
经过近几年的信息化建设,各省初步实现了基础设施信息化支撑,
部分市、州安全监管机构完成了初步的信息化监管, 省安监局进一步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提供
了有效的技术支撑保障。 目前,省内部分地区建成安全生产监管基础
业务系统,涵盖综合办公、行政审批、非煤矿山监管、应急预案与资
源报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多个业务门类, 有效提升了安全生
产执法以及政务办公效率,加强了安全管理和事故风险防控能力。
目前,各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中,首先是普遍缺乏统筹规划和
标准规范,难以实现业务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造成“信
息孤岛”,与重点安委会成员单位也没有实现信息互通;此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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