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三方协议书》是规范建设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此协议书明确了各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承包方式、工期、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责任分配、界面界定、工序交接验收、工程质量要求、合同价款调整、风险约定、工程验收及结算、违约责任等内容。
一、工程概况和承包方式
协议书中虽未详细列出工程的具体内容和承包方式,但通常承包方式可能包括固定总价、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等形式。根据文中的描述,本工程采用了综合单价结算方式,这意味着分包方需按照约定的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结算工程款。
二、合同工期和工程造价
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天,各分段工期需具体约定。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由建设方支付,且不设预付款。保留金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支付节点按照协议约定进行,一般包括中间工程款支付等阶段。
三、三方责任、权力与义务
1. 建设方:负责现场协调管理,及时支付工程款。
2. 总包方: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供临时水电,协调分包方使用施工设备,对分包单位的工程款支付有签字权,并负责分包资料的保管和归档。
3. 分包方:参与设计图会审和技术交底,负责工程管理,承担进度、质量、安全责任,遵守现场管理制度,提供工程进度报表,负责隐蔽验收,按照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保护成品,填报技术资料,对工程质量直接负责。
四、界面界定和工序交接验收
界面界定清晰划分了各方的施工范围,工序交接验收需由建设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分包方才可进行施工。
五、工程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分包方需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直接承担责任,若出现质量问题,分包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六、合同价款调整
合同价款仅在建设方要求工艺或材料改变时可调整,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并按合同已有价格、类似价格或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格进行调整。
七、风险约定
材料涨价和政策性文件调整的风险由分包方承担,而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由各方各自承担。
八、工程验收及结算
分包方需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总包方应及时组织验收,结算则在工程竣工、账目清理后,先由总包方签署意见,再提交建设方审批。
九、违约责任
明确了分包方不配合管理、损坏现场设施以及未按时提供技术资料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这份协议书详尽规定了三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职责和权益,旨在保障工程顺利进行,防止纠纷的发生。在执行过程中,各方应严格按照协议条款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