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门式起重机检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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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工作级别
额定起重量 (t) 跨度 (m)
制造单位
产品出厂编号
填写说明
备注
自检员: 自检日期:
自 检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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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门式起重机检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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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项
类
项目
编号
检修项目及要求 实测 评价
1.
3.
金
属
结
构
3.1
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整体失稳、严重塑性变形和
产生裂纹。整体失稳时不得修复,应报废;产生严
重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运行时,如不能修
复,应报废;在额定载歌载荷下,主梁跨中下挠值
达到水平线下 S/700 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发
生锈蚀或腐蚀超过原厚度的 10%时应报废。(外观
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厚仪等工具仪器测量;
计算承载能力。主梁下找的测量方法同 3.3 上拱度
的测量方法)
合格
精选文库
— 2
12. 3.2
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螺
栓或铆钉联贯不得松动,不应缺件、损坏等缺陷。
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 (外观检查,
必要时用探伤仪检验焊缝质量、用力矩板手检查高
强度螺栓联结状况)
合格
13.
3.3
主
梁
上
拱
度
和
上
翘
度
新装的桥、门式(包括电动葫芦、门式)起重
机的主梁上拱度为( 0.9~1.4)S/1000,门式起重机
的上翘度为( 0.9~1.4)L1/
350;电动单梁悬挂起重
机主梁上拱度为( 1~1.4)S/1000。载荷试验后桥、
门式起重机拱度应不小于 0.7L1/1000,上翘度应不
小于 0.7L1/1000,上翘度应不小于 1.7S1/350;电动
单梁、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主梁上拱度应不小于
0.8S/1000。(箱型梁起重机检测主梁上翼缘板,桁
架起重机检测轨道,工字钢轨道检测下翼缘中心。
检测条件:空载,断电。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开至
轨道端部,门式起重机将小车开至支腿上方。具体
方法如下: 1、钢丝绳法:用 0.49~0.52mm)的钢丝
拉在主梁上,一端固定、一端拉有 150N 的弹簧称,
将等高块 H 放在端梁中部钢丝与端梁之间, 测量跨
中 S/10 范围内筋板处钢丝与主梁间距距离 h,主梁
上拱度为 F=H-h-△。△为钢丝自重影响修正值。 2、
水准仪法:将水准仪放在适当位置,调平,分别测
量主梁跨中 S/10 筋板处、端梁中心(支腿) 、悬臂
端的标高进行计算。
见附页 合格
14.
3.4
主梁
腹板
的局
部平
面度
主梁腹板不应有严重不平,其局部平面度,在
离受压区翼缘板 H/3 以内不大于 0.7δ,其余区域不
大于 1.2δ。(目测检查,必要时用 1m 的平尺放在
腹板上,用钢直尺测量平尺与腹板之间的间距,取
最大值。)
最大值
0.4mm
合格
序
号
项
类
项目
编号
检验项目及要求 实测 评价
27
5.
主
要
零
部
件
与
机
构
5.1
1吊钩
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不允许使用铸造
吊钩。(外观检查)
合格
28
5.1
2※
吊钩
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
焊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量:按 GB10051.2 制造的
吊钩,应不大于原高度的 5%;按行业沿用标准制造
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 10%。(外观检查, 必要时
用 20 倍放大镜检查,打磨,清洗,用磁粉、首色探
伤检查裂纹缺陷,用卡尺测量断面磨损量)
见附页 合格
29
5.1
3吊钩
吊钩开口度增加量:按 GB10051.2 制造的吊钩
应不大于原尺寸的 10%,其它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
的 15%。(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合格
精选文库
— 3
30
5.
主
要
零
部
件
与
机
构
5.2.1※
钢丝
绳其
固定
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滑轮
和卷筒相匹配, 并正确穿绕。 钢丝绳端部固定牢固,
可靠。压板固定时,压板不少于 2 个(电动葫芦不
少于 3 个),卷筒绳端固定有防松或自紧性能; 金属
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楔块固定时,
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有松动。绳卡固定时,
绳卡安装应正确, 绳卡数应满足如下规定。(外观检
查)
合格
钢丝绳直
径( mm)
6~16 17~27 28~37 38~45
合格
绳卡数量 3 4 5 6
绳卡压板在钢丝绳长头一边,绳卡间距不应小
于钢丝绳直径的 6 倍。
合格
31
5.2.2
钢
丝绳
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应有保留
3 圈钢丝绳作为安全圈。(吊钩放在最低的工作位置,
检查安全圈数)
合格
精选文库
— 4
自 检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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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项
类
项目
编号
检验项目及要求 实测 评价
35
5.2.6
钢丝
绳
钢丝绳断丝数不应超过规定的数值。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探伤
仪检查)
合格
36
5.3.1
滑轮
滑轮直径的选取不应小于规定的数值。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量)
合格
37
5.3.2
滑轮
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1、有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2、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 20%;
3、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原尺寸的 50%或槽底出现沟槽。 (外观检
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合格
39
5.4.1
※制
动器
起升机构每一套独立驱动机械至少要装设一个支持制动器,支
持制动器应是常闭式的,必须能持久地支持住额定载荷,用钢丝绳
起落起重臂的变幅机构应采用常闭式制动器。 (外观检查)
合格
40
5.4.2
制动
器
制动器零部件不应有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
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制动片磨损达原厚度的 50%或露出铆钉应报
废。(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合格
41
5.
主
要
零
部
件
与
机
构
5.4.3
制动
器
制动轮与制动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且不能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
陷和油污。(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塞尺测量)
合格
42
5.4.4
制动
器
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通过载荷试验验证)
合格
43
5.4.5
制动
器
制动轮应无裂纹(不包括制动轮表面淬硬层微裂纹) ,凸凹不平
度不得大于 1.5mm,不得有磨擦垫片固定铆钉引起的划痕。 (外观检
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合格
44
5.5.1
减速
器
地脚螺栓、 壳体联接螺栓不得松动, 螺栓不得缺损。(外观检查)
合格
45
5.5.2
减速
器
工作时应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和漏油。 (听觉判定噪音,手
感判断温度和振动,必要时用打开观察盖检查或用仪器测量)
合格
自 检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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