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语言程序设计”统考的考试大纲(2010 级)
一、 考试内容
第一章:程序设计基本概念。主要掌握基本概念。
第二章:数据类型、运算符与表达式。重点掌握:
第三章:顺序结构程序设计。重点掌握。
第四章:选择结构程序设计。重点掌握。对 switch 结构不做要求。
第五章:循环结构程序设计。重点掌握。对 goto 语句不作要求。
第六章:数组。重点掌握。
第七章:函数。重点掌握。
第八章:用户标识符的作用域和存储类。主要掌握基本概念。
第九章:编译预处理。主要掌握§9.1~§9.2 的内容。
第十章:指针。主要掌握§10.1~§10.4 的内容。
第十一章:结构体与共用体和用户定义类型。
主要掌握§11.1~§11.3、§11.6 的基本概念。
第十二章:位运算。全部内容不作要求。
第十三章:文件。只要求掌握缓冲文件系统的以下几点内容。
1. 文件类型指针(FILE 类型指针)。
2. 文件的打开与关闭(fopen( ) , fclose( ) 函数)。
3. 文件的读写(fprintf( ) , fscanf( )函数)。
要求掌握的几个基本算法为:排序(选择法或冒泡法)、极值、素数、阶乘、最大公约数、
Fibonacci 数列。
二、试题类型
㈠ 选择题(10 小题共 20 分)
㈡ 程序改错题(实验题原题 1 题,2 小题共 20 分)
㈢ 程序运行结果(实验题或教材习题原题占 1 题,4 小题共 20 分)
命题要求:多结果
㈣ 程序填空(基本算法,2 小题,每空 2 分共 10 分)
命题要求:在试题中给出程序的功能。
㈤ 编程题(3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两题为书本或实验的原题)!
1.简单的基本题。
2.难度适中的基本题。
3.提高题。(函数实现)
注意:前七章至少占 80%的分值!
大学计算机教学部 2011-10-23